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遊俠列傳

韓非子說:儒者以文化的承擔者自居,批判政府,導致法律的威信受損。俠客則以其勇氣與技擊能力,義助他人,衝撞法律的規定。對儒與俠兩種身分都加以批評。但儒生卻多被世人所稱揚。
儒生中那些用術取得宰相卿大夫的職位,輔助當代天子,功名都已經被記載在史書之中,大家已經可以透過史書來了解,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多說的了。至於像季次、原憲,是平民百姓,用功讀書,懷抱著人不知亦不悔的心態履行特異的君子的德操,以應不應當作為行事的考慮,不願意為了與大家一樣而調整自己的原則,世俗大眾也不以他們為然,嘲笑其自作自受。所以季次、原憲一生住在簡陋無長物的房子裡,穿著粗布衣服,連粗飯都吃不飽。他們死了四百餘年了,而他們的世代相傳的弟子們,卻不知倦怠地懷念著他們。
現在的遊俠者,他們的行為雖然尚未達到原憲季次那樣的堅守正義的高度,但是他們說出的話一定做到,做事一定要完成,已經答應的必定全力以赴去實現,甚至連生命都可以不要。他們去救助別人的危難時,即使已經讓別人從鬼門關前回頭(存亡死生的翻譯如下,我們則認為此句可以讀為存亡生死,類似活死人肉白骨的意思。)。已經經歷了生死存亡的考驗,卻不對自己的本領沾沾自喜,也不好意思張揚自己恩惠,實在也有值得讚美的地方!
況且危急之事,是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太史公說:“從前虞舜在淘井和修廩時遇到了危難,伊尹曾背負鼎俎當廚師,傅說曾藏身傅岩服苦役,呂尚曾在棘津遭困厄,管仲曾經戴過腳鐐與手銬,百里奚曾經喂牛當奴隸,孔子曾經在匡遭拘囚,在陳、蔡遭饑餓。這些人都是儒生所稱揚的有道德的仁人,尚且遭遇這樣的災難,何況是中等才能而又活在亂世的人呢?他們遇到的災難如何能夠盡數盡道呢?
世俗人有這樣的說法:“何必去區別仁義與否,已經受利的就是有德。(能夠給我幫助的人就是有德之人。)”所以伯夷(不滿武王以臣下犯上,以暴制暴)義不食周粟,竟餓死在首陽山;而文王和武王卻沒有因此而損害王者的聲譽(因為後代人都得武王的恩澤,視其為有德之人)。(等而下之的是像)盜蹠和莊喬兇暴殘忍,而他們的黨徒卻不斷地歌頌他們道義。(故跖之徒問於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何適而無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入先,勇也;出後,義也;知可否,知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備而能成大盜者,天下未之有也。」)由此可見,“偷盜衣帶鉤的要殺頭,竊取國家政權的卻被封侯,受封為侯的人家就有仁義了”,這話並非虛假不實之言。(道德評價依附在實力原則之下)
這個時代,拘泥於片面價值的學者,有的死守著狹隘的義(此文重點在義,為所當為,不計後果。),長久地為世人孤立(孔子說德不孤必有鄰),哪能比得上以降低自己的觀點,視世俗之人為同儕,隨世俗的沉浮而改變自己價值觀以獵取榮耀和名聲的人呢?
而平民百姓之人,看重取予(偏重取,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也就是廉。)符合道義、承諾一定要實現的美德,(即使遠在)千里之外也要去追隨道義,為道義而死卻不顧世俗的責難,這也是他們的長處,並非隨便就可做到的。
所以讀書人處在窮困窘迫的情況下,願意托身於他,這難道不就是人們所說的賢能豪俠中間的人嗎?如果真能讓民間遊俠者與季次、原憲比較權勢和力量,(漢 賈誼 《過秦論上》:“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比權量力,則不可同年而語矣。”指能夠擁有後者的能力。)對當今社會的貢獻,是不能同日而語的(比現在要好很多)。總之,從對社會的貢獻和言必有信的角度來看,俠客的正義行為又怎麼可以缺少呢!
古代的平民俠客,已經沒有紀錄可考。近代延陵季子、孟嘗君、春申君、平原君、信陵君這些人,都因為是君王的親屬,依仗封國及卿相的雄厚財富,招攬天下的賢才於其麾下,在各諸侯國中名聲顯赫,不能說他們不是賢才。這就比如順風呼喊,聲音並非更加宏亮,而聽的人感到清楚,這是風勢之助的結果(荀子˙勸學:順風而呼,聲非加疾也,而聞者彰。這是法家重勢派的講法。)
至於閭巷的布衣俠客,透過修行品行,磨礪名節,以致好的名望傳佈天下,無人不稱讚他的賢德,(比起貴族托勢而成之名聲)這是不容易做到的事。然而儒家和墨家都排斥揚棄他們,不在他們的文獻中加以記載。以致在秦朝之前,平民俠客的事蹟,已經被埋沒而不能見到,我很感遺憾。
據我聽到的情況來看,漢朝建國以來,有朱家、田仲、王公、劇孟、郭解這些人,他們雖然時常違犯漢朝的法律禁令,但是他們個人的行為符合道義,廉潔而有退讓的精神,有值得稱讚的地方。他們的名聲並非無故地樹立起來的,讀書人也不是沒有根據地附和他們的。
至於那些結成幫派的豪強,互相勾結,依仗財勢奴役窮人,憑藉豪強暴力欺淩孤獨勢弱的人,以放縱欲望為樂,這也是遊俠之士認為可恥的。我哀傷世俗之人不能明察這其中的真意,卻錯誤地把朱家和郭解等人與暴虐豪強之流的人視為同類,一樣地加以嘲笑。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沓如流星。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閒過信陵飲、脫劍膝前橫。將炙啖朱亥、持觴勸侯嬴。
三盃吐然諾、五嶽倒為輕。眼花耳熱後、意氣素霓生。
救趙揮金槌、邯鄲先震驚。千秋二壯士、喧赫大梁城。
縱死俠骨香、不慚世上英。誰能書閣下、白首太玄經。
《俠客行》,樂府舊題。此詩約作於天寶三載(744年),時李白在汴州。這首詩歌頌戰國時代魏國的兩位俠客:侯嬴和朱亥。秦軍圍困趙國的都城邯鄲,趙國的平原君向魏國的信陵君求救。侯嬴設計幫助信陵君竊取兵符;朱亥隨同信陵君從魏將晉鄙手中取得軍權,信陵君率領軍隊,擊退秦兵,救了趙國。侯嬴因年老不能隨信陵君救趙,於是自刎而死。侯嬴(-前257年),戰國時期魏國的隱士,七十多歲為魏國國都大梁(今開封市)的守門小吏。為信陵君魏無忌所尊重,待以上禮。侯嬴曾介紹力士朱亥給信陵君認識。前257年,秦國白起率軍圍攻趙國都城邯鄲,信陵君欲援趙。侯嬴為之謀劃,定計讓受恩於信陵君的魏王寵妃如姬從魏宮中盜出虎符,並讓朱亥陪同信陵君,去魏軍矯詔殺晉鄙而奪軍救趙,史稱「信陵君竊符救趙」。侯嬴在信陵君出發後,大約在他們與晉鄙會面時向北自刎。
孔子死後,原憲隱居衛國,茅屋瓦牖,粗茶淡飯,生活極為清苦。一 次,子貢高車駟馬,拜訪原憲。原憲衣著破爛,出來迎接。漢•韓嬰《韓詩外傳》卷一:“[原憲]楮冠黎杖而應門,正冠則纓絕,振襟則肘見,納履則踵決。”可見生活極其清苦。子貢問: “夫子豈病乎?”原憲回答說:“吾聞之,無財者謂之貧,學道而不能行者謂之病。若憲,貧也,非病也。”子貢聽後非常羞愧地走了。原憲乃徐步曳杖歌《商頌》,聲滿天地,若出金石。

7 則留言:

  1. 《晏子春秋•問上六》:“故臣聞仲尼居處惰倦,廉隅不正,則季次、原憲侍。”《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公晳哀字季次。孔子曰:‘天下無行,多為家臣,仕於都;唯季次未嘗仕。

    居處惰倦,廉隅不正這兩句話可以做為季次原憲的性格特質,表示兩人的特質是這兩句話的反面,他們不仕大廉不隅的信徒,稜角分明,一絲不苟,才是他們的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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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莊子 山木》莊子衣大布而補之,正緳係履而過魏王。魏王曰:「何先生之憊邪﹖」莊子曰:「貧也,非憊也。士有道德不能行,憊也;衣弊履穿,貧也,非憊也;此所謂非遭時也。
    這個故事與原憲的故事很像,可能是其來源。不過原憲故事中最後那兩句話太漂亮了,聲滿天地,若出金石,有點像孫登的嘯。音樂作為人格修養的展現,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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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行必果的果字一般解釋為果斷,不大理想,可能是來自鄭玄。其實墨子有幾句話可以釐清這個字的意思。
    《論語•子路》:“言必信,行必果。” 何晏 集解引 鄭玄 曰:“‘行必果’,所欲行必果敢為之。”《墨子•兼愛下》:“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猶合符節也。”
    有人做了這樣的分析
    果斷只是說明行動的乾脆、快慢和俐落程度的,如果把“行必果”翻譯成“行動一定要果斷”,其一,是比較牽強,其二,與“言必信”構不成對仗的關係,行動一定要有結果才是“行必果”的正確翻譯。引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12c3310100n56m.html宜昌胡平的博客
    有人英譯為action must be resultful,也相當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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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必」不是客觀上一定會發生,而是主觀上盡全力讓它發生,所以下面說「必誠」,盡心而已。若欲盡此心而不愛其軀,就儒家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角度,以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千金之子不立危牆之下,死有重於泰山與輕於鴻毛之分,捨生取義是可以的,可是甚麼是義?在孔孟向死而生的憂患意識之下,人文精神的承擔者,其生命非個人與家族所可以獨享。司馬遷之所以忍辱偷生,也是因為著作尚未完成,不能一時激憤,自剄謝世。
    存亡生死,是遊俠不顧生死做出的貢獻,可是不炫耀自己的恩惠與能力。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這是兩個優點。
    接下來談論人都會遇到緊急困難,舉了好幾個偉人為例。偉人都會如此,一般人更會如此,況且世道難稱清平的時代中的一般人。司馬遷自己就是如此。他批評了那個時代。
    接下來談論仁義有時是虛偽的,是強者的裝飾品。
    接著對於卑論儕俗者的偽善,提出批評。對於堅守原則的人則稱為拘學,雖然表面是批評,卻是實質的讚許。咫尺之義也是表面以咫尺貶抑,實質讚許。
    接著談布衣之徒重然諾之長,使士可以委命於窮途之際。如果使得這些人擁有季次原憲一樣的力量,對社會的貢獻將更大。效功,見功。要以,以言信功見為標準要求之。功見,就是行果,不果之行,功未見效。
    接著談有勢者的招賢納才,是以不危及生命為條件的,搭配豐富的財力,為之不難。比較之下,布衣之俠,依賴的是修身以得名,其名不虛傳,困難度要高得多。可是儒墨都不重視他們。漢代有幾個人可以稱為俠,司馬遷想要記錄他們。這幾個人雖然往往觸犯當代法律,文網想起深文周內的話。私義與文網對照。
    深文,嚴苛的法律條文。周納,詳密的構織罪狀。深文周納指不根據事實,而巧妙的援引苛刻的法條,陷人入罪。
    文是法律,文網是用來周納的法律,其中無義,義存私們。
    朋黨比周,當代之有勢者,恣欲自快,有似俠者之快意恩仇,世人不察,往往等之於俠者,司馬遷欲別之,故作此文。
    荀子評論宋鈃的見侮不辱之說時談到榮辱可以分為勢與義兩者,勢榮不足榮,勢辱不足辱。君子當追求合於正義的榮與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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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增淵龍夫〈漢代民間秩序的構成和任俠習俗〉可以參考。霍布斯邦的盜匪:從羅賓漢到水滸英雄。有人寫了書評: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032626
    本書中所謂的「盜匪」,根據霍布斯邦的解釋,指的是「出自鄉間的不法之徒,雖然是地主及官府眼中的罪犯,卻始終留在鄉間社會,更是同鄉老百姓心目中的大英 雄,是為眾人爭權益、尋正義的鬥士及復仇者,有時甚至是帶來解放、自由」的社會型盜匪。因此霍布斯邦所想討論的這種人物,並不是指專門打家劫舍的普通強 盜,更不是職業性黑社會老大,因為他所謂的社會型盜匪其行為模式並不是以掠奪鄉民或弱者為其生存手段,而是以一種劫富濟貧的方式,搶劫大地主或者貪官污吏 的財富,以幫助生活困苦的鄉民們。

    這讓我們想到了羅賓漢。沒錯,羅賓漢正是這種盜匪的典範。然而霍布斯邦認為所謂社會行盜匪,除了羅賓漢這類的俠盜之外,尚有草莽是抗暴份子,即作者所謂的黑盜客(haiduks,指鄂圖曼土耳其帝國時期流竄於歐洲鄉間的土匪)的游擊隊伍,以及恐怖型的復仇者。而本書基本上就是作者以左派史學觀點來重新詮釋這類盜匪在歷史上所具有的意義。

    霍布斯邦指出基本上社會型盜匪是否能生存發展與地理因素、技術條件、政府的行政管理效率、社會的經濟結構有關。簡而言之,社會型盜匪要能生存,其生存環境必須處在一個交通不便,有良好的地理掩蔽性,同時是政府鞭長莫及的區域,同時可能也必須具備政府的行政效率低落或者動員能力有限的背景,而在經濟結構上也必須是處於一種由少數既得利益者對於大多數的貧苦大眾進行剝削壓榨的狀態,必須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社會型盜匪才能於焉誕生。同時,他也發現社會型 盜匪的產生是世界各處農業社會(或者原始產業經濟)共有的現象,這也使得作者開始去觀察與思考這些社會型盜匪他們在人類社會歷史的發展中到底有著何種存在 的意義?他們算得上是政治或者社會的異議者嗎?他們在社會變遷轉型的過程當中又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

    由於這批人往往出身中下階層(往往就是農民),霍布斯邦認為這批人其實只是一批不甘屈服、無路可投、同時連平常生計都無法順利取得的可憐份子,因此這些社會型盜匪雖然表現出對現實狀況的不滿以及反抗,但究其實,其實他們的所知所識,仍屬小農平民,他們只是將小老百姓的不滿付諸行動的行動派,卻決不 是什麼具有高尚情操的革命家或者思想家,他們具有領導能力,但卻極少能成為農民運動的領袖,因此將這些社會型盜匪視為某種反動力量或者革命力量的展現,亦屬不當。然而,在實際的例子當中仍然有社會型盜匪成為農民運動的領袖,但這主要與大時代的思想氛圍或者社會局勢有關,此時社會型盜匪反而成為劇本當中的演 員了。

    那麼研究這些盜匪到底有何意義?筆者認為即在於了解大歷史下,那些總是受到所謂歷史上的能臣、名將、賢君擺佈驅使、因之傾家蕩產,因之死傷殘廢的 小老百姓們到底過著怎樣的生活,到底心理的想法為何。同時透過民間對於羅賓漢、廖添丁等民間所謂的義賊俠盜的懷念歌誦,我們也可以了解到其實不論在歷史上 的任何時代,小老百姓真正渴望的,其實不外乎對於自由的渴望以及對於公義的追求,而這些卻是中外歷史上小老百姓究其一生所難以得到的。另一方面,即令我們了解到這些所謂主持正義的社會型盜匪,縱然所作所為未必全然出於無私無我,其心志也未必崇高偉大,但遲至今日,對於廖添丁、羅賓漢等所謂俠盜的歌誦卻從未停止過。由這一點也可以得知,人們對於公平與正義的渴望從未真正得到滿足,人們總是希望有人能夠為他們打擊社會的不公,有人能為他們伸張無法實現的正義。

    因此,正如霍氏所言,去了解這種社會型盜匪的歷史,其實他的意義並不在於去了解這些社會型盜匪到底是怎樣的人,到底對社會的發展產生了何種的貢 獻,社會型盜匪的歷史,其實是一種屬於全體人類記憶中的歷史,它訴說著某種人類歷史發展中的因素,某種在理論上可以控制,然而在事實上卻無法掌控的因素, 因為它決定了絕大多數的老百姓必須過著受人驅使擺佈的生活,而社會型強盜卻透過自身的舉動,讓人們可以從中滿足他們夢想中真正的自由與公義。

    盜匪有九項特質
    首先,俠盜生涯的開始,都不是因為他犯了罪,而是受到不公欺凌的結果,也可能是因為他從事一些當地鄉鄰不以為意,卻被當局視為觸犯法網的行為而遭到追索。
    其二,他「矯枉去惡,糾正錯誤。」
    其三,他「劫富濟貧」。
    其四,他「除了出自於自衛或報仇,絕不殺人」。
    其五,如果他有幸不死,必定回歸故里,成為地方上受人敬重的一員。事實上,他從來不曾真正離開家園。
    其六,他的同胞敬他、助他;、擁戴他。
    其七,他的死,都是因為被出賣,而且一定是因為被出賣。因為鄉裡哪一位正直人會幫當局來對付他呢。
    其八,他神出鬼沒、刀槍不入——至少在理論上係如此。
    其九,他並不是國王陛下或皇上的敵人,因為帝王是公義之源。他只是反對地方上的士紳、教士,以及其他各種壓制者而已。
    ——霍布斯邦《盜匪》,第 4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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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增淵龍夫的結論是,豪俠和豪猾兩者的社會實體勢相同的,遊俠對與之相結的世界勢秩序的維護者,隊部相結的外部世界恐怕秩序的破壞者。司馬遷從個人倫理的價值出發,將同一社會實體的不同兩面區別開來,取其中一面立遊俠列傳。

    我想遊俠或是社會性盜匪之所以令人神往,除了可以擺脫社會秩序中來自國家與家庭的苛瑣要求之外,在其中可以融入一個群體,找到生死以交的知己,具有卡里斯瑪式的支配與扈從關係,應該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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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今天看守屋美都雄在〈父老〉一文,讀起來也背後似乎有共同體與卡里斯瑪支配的影子在,作了一點摘要。他的一些想法在杜正勝的書中也有相似的見解。
    西嶋定生將劉邦團看作豪族團體,屬家父長式支配;增淵龍夫以為則強調對等性的、以信義為基礎的人際關係。守屋美都雄則認為高組統一之後,對等式的關係已經被消滅了。
    守屋美都雄在〈父老〉一文中研究父老的意義,以及少年一詞的所指。父老是里共同體的代言者,規訓子弟。少年是從里中父老的規制下脫離而出的子弟們。劉邦集團初期成員就是這些人。但是數百名少年組成的集團已經是這種組織的極限,所以劉邦想要父老以及其控制下的子弟的支持,在劉邦成為沛公時,就是其集團性格與結構變化的時機。以前為了其遊俠集團生存而採取的經費獲取手段,如寄食、脅迫、剽竊、掘塚等不法行為,這時通通改掉了。
    通過尊重父老而使民心轉向的原因是,秦朝時鼓勵民眾以單個臣民身分與君主直接連結,家族內存在著無視家長權威的傾向。劉邦尊重父老就是肯定其在里中的領導地位。
    漢朝成立之後,里的地位無法再成為戰國之前的樣貌,各式豪強人物以卓越的才幹和力量,役使眾人,被稱為遊俠者,也不斷的與他們結合。遊俠有著更廣泛的地域聯繫,與只擁有里內權力的父老相比,他們絕不處於下風。當時里中有些外國流亡者寓居或定居,他們見多識廣,給里內子弟很大影響。父老自己也走向首領化的危險。這些都是里的新樣貌。
    守屋美都雄的講法是里做為共同體的協同行為,父老是領導者,子弟是被領導者。少年是脫出領導者。遊俠與少年有關,劉邦起事之初也是這批少年為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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